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全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5〕82号)要求,学校继续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集范围
(一)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
1.现在在籍的博士生(含今年9月入学的博士生);
2.2024年9月1日至今发生过学籍变动的博士生(例如毕业、结业、休学、停学等)。
(二)本次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
1.上述博士生其指导教师;
2.通过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
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不需要采集。
(三)本次采集的科研项目和成果范围
科研项目采集范围:我校作为项目管理单位,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采集范围内博士生导师主持的处于“在研”状态或完成“结题”的科研项目。
科研论文采集范围: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采集范围内博士生导师发表科研论文信息。
科研获奖采集范围: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采集范围内博士生导师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获奖情况。
授权专利采集范围: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采集范围内博士生导师获授权专利(著作权)情况。
二、采集要求
1.导师系统填报(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
在采集范围内的博士生导师登录“新研究生管理系统(yjs.cqsscapp.com)”,身份切换为“导师组”,进入“导师招生资格”->“博导信息采集”栏目,批次选择“2025年博导信息采集”,新增填写后保存并提交,具体操作详见《博导信息采集系统使用手册-导师》(附件1)。如有疑问,可参照《2025年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3)。
2.培养单位系统审核(2025年10月21日前)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秘书登录“新研究生管理系统”,身份切换为“培养单位秘书”,进入“导师招生资格管理”->“博导信息采集审核”栏目,批次选择“2025年博导信息采集”后进行操作,确保在采集范围内的博士生导师已全部提交并审核。具体操作详见《博导信息采集系统使用手册-审核》(附件2)。
3.培养单位集中报送表《博士生信息》和表《未分配导师博士生信息》(2025年10月21日前)。学位办公室将初步整理形成的《博士生信息》和《未分配导师博士生信息》单独发给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核对。如有修改,请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修改后的表《博士生信息》和表《未分配导师博士生信息》电子版excel上传至新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管理—导师文件上传版块);如无修改则无须上传。
三、相关要求
教育部将各单位博士生导师信息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因此请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重视本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联系人:李沁园
联系电话:85166261
附件:
1.博导信息采集系统使用手册-导师
2.博导信息采集系统使用手册-审核
3.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
学位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